房產出售

我們十分歡迎您將您的物件交由我們代為出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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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主不用親自到日本,可以在台灣進行委託簽約出售。

A.若物件為空屋:

需準備身分證、護照、權利證明書(就像台灣的房屋權狀)

三個月內印鑑證明

三個月內戶籍謄本

#請告知戶政事務所人員:「記事」要省略(不要印記事)

B.若是租賃中的物件:

則需再加上租賃契約書、承租方的入居申請書、租賃管理公司的委任契約等。

A.仲介服務費:

(交易總額的3%+6萬日幣)X1.10(消費稅)

#10%消費稅不是仲介費的收入,只是代收會再繳出去給日本政府。

就像在日本超商或是藥妝店買東西時要另外加10%消費稅一樣,仲介服務費也需要外加消費稅。

B:資本利得稅

類似台灣的房地合一稅,是指資產因轉讓銷售而取得的收入。持有超過五年稅率為15%,持有未滿五年稅率為30%

賣方(屋主)可指定匯款的外幣帳戶,不限於台灣帳戶,但須注意如匯款到不同名義人可能會產生贈與的問題,建議匯到房產(屋主)名義人的帳戶中。